各学院、全体2009届毕业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新华社重庆分社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9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补拍工作具体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图像信息必须与学历证书一同注册上网,才能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和毕业证书的完整有效。教育部委托新华社重庆分社负责我校的图像信息采集补拍工作。请全体还未摄像的应届毕业生务必按时参加3月25日下午1:30-5:00在我校风雨操场的电子摄像,不得缺席!
2.拍摄时,仔细核对《重庆大学影像拍摄登记表》上本人的信息并签名确认。
3.依据教育部教学厅[2002]5号文规定,拍摄和信息采集工作费用为15元/每人(4张2寸照片和8张1寸照片),拍摄时交拍摄单位。
4.新华社重庆分社在新华网重庆频道开设有“重庆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咨询”(http://www.cq.xinhuanet.com/txcj/),可以解答学生问题。
附件:各学院拍摄的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
学院 |
人数 |
时间 |
地点 |
1 |
建筑城规学院 |
213 |
3月25日下午1:30~3:15 |
A区风雨操场109室 |
2 |
其它学院 |
210 |
3月25日下午3:15~5:00 |
A区风雨操场109室 |
|
|
|
|
|
注:请同学提前15分钟到达拍摄现场集合 |
教务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