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大学2009年
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激发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更多的优秀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9]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重庆大学2009年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重庆大学2009年教学名师奖拟评选5名。
三、评选基本条件
评选工作按照《重庆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参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评选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工作安排
1.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组织评选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
2.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要求如下:
(1)《重庆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
(2)个人简历,500字左右;
(3)名师心得,500字左右;
(4)名师寄语,200字左右;
(5)名师名言,100字左右;
(6)名师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由学院填写)。
以上材料中纸质推荐表交15份,其它材料交1份,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提交一份电子文档。
3.学校将于2009年5月组织专家进行重庆大学2009年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评选结果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布,并予以奖励和表彰。
4.本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组织,联系人:邓晓岚,联系电话:65111746,办公地点:行政楼120房间,电子邮箱:jwczlk@cqu.edu.cn。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候选人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
2.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重庆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重 庆 大 学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