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奖教金”由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设立。
一、评选范围:
凡高校从事教学、教学管理以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本奖(其中教学人员申报教学类、教学管理以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申报教学管理类)。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2、教学人员应在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作出贡献;
教学管理人员应在教学管理过程中有较高的管理、服务水平,成绩突出;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在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及综合能力等方面均有突出表现;
3、本奖获得者可连续申报高一层次的奖项。连续申报同一层次的奖项者,一般须隔两年,且有新的成果或成绩。
三、奖励办法:
获奖者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金额为每名2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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