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通知
校内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技司[2006]74号文件通知的精神,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下称“培育资金项目”),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下称“重大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及限额
1.2006年度培育资金项目支持生命科学、农林和信息3个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相关学院限报1项。
2.2007年度重大项目支持新能源技术和力学方向中的有关重大科学问题,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相关学院限报1项。
3.2007年度重点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每个学院限报2项。
二、申报条件
1.培育资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其他详细内容请认真阅读附件3。
2.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年。其他详细内容请认真阅读附件4。
请老师下载附件5、6、7最新项目申请书格式并按此格式填写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的项目,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2. 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 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须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与预期成果,对擅自修改的,教育部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
4.教育部对各类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一般为:培育资金项目不超过4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0万元。
四、项目申报时间
1.2006年度培育资金项目、2007年度重大项目请于2006年5月13日之前报科技处项目办公室 。
2.2007年重点项目请于2006年6月1日之前报科技处项目办公室 。
请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档。附件材料提交一份即可。
联 系 人:刘 玲 杨永齐
联系电话:65105590
附件:
1.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3.《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http://www.dost.moe.edu.cn)中的“政策法规”栏目查询下载)
4.《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http://www.dost.moe.edu.cn)中的“政策法规”栏目查询下载)
5.(新版)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
6.(新版)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请书
7.(新版)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申请
重庆大学科技处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