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栋梁之星”评选活动是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开展的栋梁工程公益事业人才培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栋梁工程的基本核心理念和精英意识,同时也是对受援对象进行后期跟踪、服务、激励、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现将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各学院推荐除栋梁工程受助学生以外0-1名优秀大学生(07级学生除外)参加学校评选,最终获奖名单由四川省扶贫基金会“栋梁之星”评审委员会确定。
二、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奋发向上、积极进取;
2、文理科平均成绩85分以上;
3、拥有以下条件者优先
(1)获得国家、省、市、校各种奖励;
(2)担任校、院系学生组织领导工作;
(3)政治上要求进步,共青团员并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
(4)在校期间在公共、学术刊物发表各种学术论文;
(5)课余时间自愿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三、奖项设置
全国参评高校共评“栋梁之星”50名,荣获“栋梁之星”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金3000元。
四、获奖权益
1、进入“中华栋梁人才网”,由“栋梁工程”重点跟踪培养,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2、创业项目设计进入栋梁工程“大学生创业库”,栋梁工程向投资单位推荐。
3、受邀参加“栋梁工程?栋梁之星颁奖大会”。
4、有机会获得老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一对一的帮助、培养
五、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
2、组织学生认真填写评选登记评审表(表格、答辩要求本人手写),详见栋梁工程网站(http://www.donglianggc.org/);上交个人免冠照片三张;获奖证书复印件;评比书面问答题答卷;创业项目设计;入学至今的各科考试成绩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完成后在5月26日前交学校学生工作部。
3、获奖承诺:努力成长为成绩优异、道德高尚、讲求诚信的栋梁人才;终身服务于中华民族,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力量;在校期间定期将学习、生活情况汇报栋梁工程;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性活动,乐于助人,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毕业工作后及时告知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变动后及时联系栋梁工程;毕业工作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愿帮助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学生。
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