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09年度教育部外籍教师聘请重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尽快反馈,以便国际处统计上报。
1、申报教育部重点项目时请优先考虑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数量不限,但为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已获资助的项目请不要重复申报。项目的经费额度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
3、申报时请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及“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清单”一份(见附件一、二,可复印,均需加盖公章)。申请书中有关“原项目”的情况,必须提交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4、教育部将根据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并据此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及经费额度。专家评审后未列入教育部重点项目的,自动成为教育部普通项目。
5、申报上述项目时,每个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含评估费)共计人民币500元。
请各学院将成果报告于2008年04月30日之前报送国际处。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呙小明
电 话:65102440 传 真:65106656
电 邮:gxm@cqu.edu.cn
附件:1、附件2_重点项目资助申请书.doc
2、附件1_重点项目申请清单.xls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