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论坛新闻公告通知与公告 → 数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启动


  共有2591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数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启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sciadmin
  1楼 个性首页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网管 帖子:2344 积分:7358 威望:0 精华:42 注册:2003/3/3 16:34:19
数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启动  发帖心情 Post By:2006/3/6 11:14:50

接学校(2006)85号文件,关于申报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我院设置本科教学岗位31个,研究生课程岗位17个,现在开始申报,请我院研究生踊跃报名,请欲申报的学生下载下面的申报表交到研究生办公室罗隆荣处,具体岗位学院将尽快按照532号文件的精神分解确定。

研究生助教申报表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   下载次数: ]
点击浏览该文件:

研究生助教汇总表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   下载次数: ]
点击浏览该文件:

研究生助教考核表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   下载次数: ]
点击浏览该文件:

每学期末研究生助教的考核由各门课程组织进行

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的启动是目前岗位聘任工作的组成部分,弥补了原岗位设置中助教工作的不足,同时作为临时性岗位还兼顾了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和勤工俭学的功能,但研究生助教岗位启动后,原来仅仅批改作业的助教工作有了本质的变化,变成设置的岗位后,要求更具体,比如要求随堂听课,考核也更具体,因此申请人应充分考虑自己的时间安排,并取得导师的同意。

学院研究生课程岗位设置审批及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杨虎

副组长:王新强 章锋云

成员:叶仲泉 刘琼荪 唐南 陶纯匡 李纯红 龚劬 段正敏 杨大地 钟波 张谋 罗隆荣

工作人员:黎雅莲 王浩

该小组直接对学院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

请各个课程尽快将需要研究生岗位数报到罗隆荣处,以便学院统一分解学院名额。

附件:

关于申报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
研究生工作及就业办公室

  重大校[2006]85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在面向全校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及实验课程教学中设置助教岗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重大校[2005]532号)文件要求组织研究生积极申报助教岗位。
   各学院务必于3月10日前将选录名单及设置助教岗位的课程报送研究生院305室。有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就业办”。
  
  附件: 重庆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
  
  
  
   重 庆 大 学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重庆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本科生课程)
  开课学院 人数
  数理学院 31人
  人文艺术学院 5人
  计算机学院 15人
  通信工程学院 10人
  自动化学院 15人
  建筑城规学院 10人
  化工学院 10人
  生物工程学院 8人
  贸行学院 20人
  城环学院 10人
  电气学院 15人
  软件学院 10人
  外语学院 15人
  光电学院 10人
  材料学院 10人
  经管学院 15人
  机械学院 15人
  建管学院 10人
  土木学院 15人
  法学院 10人
  资环学院 8人
  动力学院 8人
  
  合计 275人
     
   重庆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研究生课程)
  开课学院 人数
  数理学院 17人
  贸行学院 3人
  合计 20人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研究生工作及就业办公室

   重大校[2005] 532 号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综合素质,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优化研究生培养环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重庆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请各单位按此修订办法实施。
  
  
  
   重 庆 大 学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
  重庆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1999]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切实有效地开展研究生的“三助”工作,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优化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环境,发挥研究生对本科教学的辅助作用,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特制定重庆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
   一、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和原则
  第一条 研究生助教岗位是指承担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承担)的有关课程的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或实践课程、辅导课程设计等工作
  第二条 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研究生助教工作的统筹安排,共同组织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聘用、审批、协调管理等工作。各学院由负责研究生工作和本科生教学的主管领导组织申报和考核工作。研究生助教属于教学辅助岗位,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或要求研究生承担本应由主讲教师承担的主讲工作。
  第三条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理论教学每2学分(4个行政班)可配备一名研究生助教,实践实验课程每2学分(2个行政班)可配备一名研究生助教
  第四条 研究生助教工作应遵循研究生自愿申请、学校(学院)统一安排、按需设岗、按岗付酬、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原则。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的申请与聘任
  第五条 各学院将拟聘研究生助教岗位在规定时间统一向研究生院申报。研究生院根据全校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审核后,公布研究生助教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第六条 研究生助教岗位公布后,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受理研究生助教岗位的申请和资格审核。申请人根据学校研究生助教的设岗需要,填写《重庆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学院主管院长(中心主任)和课程主讲教师签署意见,并签定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协议,报研究生院审批。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岗位申请和聘任工作在岗位公布后一周内完成。
  第七条 研究生助教工作的聘用范围原则上为重庆大学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博士生优先)。考试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能应聘研究生助教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三、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职责
  第八条 负责本科生、研究生理论课程的基本职责:
  1. 随堂听课,负责做好答疑、辅导工作,协助主讲教师上好习题、讨论课
  2. 及时按要求批改作业,及时发放作业,对学生交作业、完成作业的情况应有记录,并积极主动向任课教师汇报;
  3. 参加监考和阅卷工作
  4. 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其他助教工作。
  第九条 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实践(课程设计、实习)、实验课助教的基本职责:
  1. 完成实践、实验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 指导学生的实践、实验全过程;
  3. 及时批改实践、实验报告;
  4. 答疑、讨论和总结;
  5. 完成教师布置的其他实验实践课的助教工作。
   四、研究生助教工作的考核
  第十条 研究生助教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学院(系、所、中心)应在学期末对研究生助教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听取学生和主讲教师的评价意见。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填写《重庆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助教工作结束前,在学生中进行《研究生助教教学测评意见征求表》调查,经学院给出考核结论,报教务处审核,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核合格,记载教学实践学分(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历层次学习过程中的研究生助教教学实践学分最多记2学分),可继续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审核不合格,不再聘用,并不予记载教学实践学分。
  第十一条 对助教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助教工作影响了正常学习的研究生,学生导师、设岗课程主讲教师可以随时提出终止该研究生助教岗位的建议,经所属学院(系、所、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视为考核不合格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下一学期不再具备上岗资格。
  第十二条 教务处、研究生院对全校的研究生助教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根据助教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测评,调整各学院下期的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
   五、研究生助教的津贴发放
  第十三条 研究生助教的岗位补贴由学校承担;根据学生实际承担的助教工作量,按每学期理论课完成2学分(4个行政班)和实践实验课程2学分(2个行政班)为一个标准助教岗位,一个标准助教岗位的津贴标准为硕士1000元,博士1200元,超过部分按教学工作量加权计算。
  第十四条 研究生助教津贴由研究生院负责按月发放。主讲教师有权根据助教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质量建议减少或停发研究生助教津贴。
   六、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 1日开始实行。



数理学院Sci资讯主要服务于师生、考生、校友、家长家属,也便于业务挂靠单位参与网上交流和提供快捷的联系渠道!欢迎对我们的网络管理提出意见!!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 ##### ##### #####
重庆大学数理学院设有数学、信息、物理、 电子、统计与精算五个系,十一个研究所,一个重庆市重点试验室,五个重庆市重点学科,目前有二个博士点,九个硕士点,全日制本科五个专业和理工综合班,成教三个专业,设有中国精算师考试中心和北美精算师考试中心,挂靠两个市级学会,目前有师生员工近2000人,2002年综合科研实力居全校第六,三大检索论文和单位科研津贴完成科研业绩均居全校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