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关于发放
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书的通知
一、请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从即日起,根据自己的姓名、考生编号、证件号码进入研究生院网站“各类招生考试成绩查询”栏,查询并打印复试通知书。(强军、单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通知书将另行通知,请关注)。
由于全国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均未填报指导教师。为有利于我校在考生复试时确定指导教师(有的学院是在考生入学后再确定指导教师),请考生下载复试通知书后,于3月22日前上网填报指导教师,以供学院在确定指导教师时参考。
二、复试方式及计分办法
复试方式:笔试加面试进行差额复试;
计分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最终考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2/3,复试成绩占1/3)。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科目: ①、外语听力、口语,②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详见“重庆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招生专业中的要求,③专业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加试(笔试)两门课程名称详见“重庆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招生专业中的要求,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试报到时间:2006 年 3 月 27 日
复试时间:2006年 3 月 28--29 日(MBA考生的复试时间为 3 月 29 日)
报到及复试地点:参加复试的学院
五、报到及体检:
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日期内,按以下要求到参加复试的学院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1、请持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到: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
②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准考证;
④毕业后回原单位的考生,须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你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
⑤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你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
⑥享受C类地区分数线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你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
⑦考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⑧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
2、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参加复试的考生,每生应交纳复试费。
3、每位考生必须于 3 月 27 日至 3 月28 日全天,持准考证及复试通知书到重庆大学(A、B)医院交纳体检费后进行体检。请自备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用于体检。
六、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一律由本人自理。
七、复试结束,请等候学院通知复试结果。
八、参加全国统考并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各学院通知其拟录取专业、招生计划类别等。凡确定为委培、自筹及定向的考生需签定相应的合同。
九、单考生及MBA考生均系委托培养,需签定委托培养合同。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 3 月 17日
http://graduate.cqu.edu.cn/zsjz/114259608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