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1上半年川外培训部
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我校教师队伍国际化培养力度,提升教师的英语水平并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打好基础,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教师参加川外培训部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2010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调整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的申报条件,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供外语合格证和国外学校邀请函,因此,此次组织教师进行外语培训是为申报2011及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及其他公派出国项目作准备。参加培训、拿到外语成绩合格证且获得国外学校邀请函的教师将成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及其他公派出国项目的后备人选。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此次培训班规模为25人左右;培训对象为:准备申报2011或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的教师,且申报出国项目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如下人员不再报名参加此培训班学习:
(1)已被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录取者;
(2)PETS-5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成绩两年内有效):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3)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4)近十年内曾在英语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5)曾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三、培训班介绍及相关安排
(1)考虑到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四川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的建议,由四川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派教师到我校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共开设阅读、听力、口语、写作四门课程;上课时间从2011年3月上旬至2011年6月下旬,采取周一至周五晚上两次加周末一天的形式(上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结业时统一参加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英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4)由于本培训班培训强度大,参加培训的教师除保证按时上课外,也必须保证有充足的业余时间完成巩固练习。因此,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妥善安排本人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根据四川外语学院培训部考勤要求,缺课达20课时及以上者不能参加考试和取得合格证书。
(5)由于在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时需取得国外学校邀请函,因此,参加培训的教师在培训的同时需积极联系国外学校,以便能在正式申报项目之前获得邀请函。
四、选拔办法
为了保证开班质量,四川外国语学院出国培训部将进行摸底测试,请报名人员提前准备参加测试,摸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经费计算
参加培训班后,培训费、教材费共计3500元/人,考试费200元/人。摸底测试通过后,入选人员需及时向四川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缴纳3700元/人的学习费用。培训人员顺利结业并考试合格后,由学校报销2200元/人培训费用。
六、报名推荐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及拟推荐人选工作任务合理规划组织选拔推荐工作,并注意有计划地安排好近三年晋升了高级职称但未达到出国进修要求教师的出国研修工作,各单位推荐名额原则上为0~1人。
各单位于2011年3月4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交至人事处师资办(320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b@cq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师资办联系。
联 系 人:谢 弋 田 辉 姜雪峰
联系电话:6510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