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教学基层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基层组织----系的设立
1. 系是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中,由学院直接领导,负责教学工作,开展相关的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师资培养等工作的业务性教学基层组织。
2. 系原则上按照专业或基础课程群设置,由承担相同或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组成,原则上设兼职主任1人,当全系教师人数超过10人时,可设兼职副主任1人,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系主任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具有创新、开拓精神和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一般由教授、副教授担任。
3.系的新建、调整和撤销,由学院提出方案报教务处,学校组织会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生效。
二、教学基层组织的工作职责
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和学院工作安排,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依据专业教学计划或课程教学任务,组织安排日常教学工作;开展教学建设、教学研究,组织师资培训等。
(一)教学工作
1.制订、修订本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制订、修订所开课程、实验的教学基本要求,编制、修订课程及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设计、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等。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执行计划,安排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人员,选择相关课程教材,组织编写教学日历,组织好课堂讲授、辅导答疑、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制定课程成绩考核评定办法、组织试题审查和试卷批阅等工作。
3.定期组织检查各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包括备课、教学进度、作业及实验报告的批改、辅导答疑、实习指导等。
4.组织本系教师相互听课,掌握、了解教学情况,对本系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评。
5.组织、审查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评议,评议结果上报学院。
(二)教学建设工作
1.制订本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本系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为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建设教学团队,形成相关课程教学梯队。提出本系师资补充意见,配合学院对新进教师教学及学术能力进行审核,提出录用意见。
3.开展相关课程的教材建设,组织教师研讨、编写高质量的教材(讲义)。
4.根据理论教学的内容合理安排实践教学,组织或参与制订相关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
1.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法研究及校内外教学、学术交流,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讲评、教学观摩、考试分析等教研活动,总结教学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撰写有关总结材料和论文,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系每两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
2. 组织开展各教学环节的研究与改革,特别是教学内容与体系的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组织申报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及研究项目。
3.将科研与教学相结合,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途径,及时将有关成果引入教学,注意吸收学生参与科研活动。
三、教学基层组织的负责人职责及活动经费
(一)负责人职责
1.结合学校和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重点,组织本系教师经常性地讨论有关教学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系学年度工作。强化各教学环节的管理,把提升教学质量作为本系的中心工作。
2.组织制定本系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及实施,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关经费的预算。
3.统筹安排教学工作,落实教学人员,保证日常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开展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并做好每两周一次的教学研究活动记录。
5.定期组织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进展以及完成情况,每学期组织一次同行相互听课,及时将有关记录归档备查。每学期末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于学期结束前上报学院。
6.组织对本系教职工的工作考核,根据其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人员聘用、晋升职称或奖惩事宜的建议。
7.组织搞好系的自身建设,贯彻和实施学校、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活动经费
1.学院从学校划拨的本科教学运行经费中设专项经费用于系开展教学工作及教学研究活动。
2.系的工作通过考核后,学校每年给每个系划拨教学管理工作业务费1万元。
四、教学基层组织的工作考核
1.系的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办法另外行文),由学院组织实施。每学期由学院组织对系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2.学校职能部处根据考核结果对各系的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