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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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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  发帖心情 Post By:2006/7/17 17:55:19 [只看该作者]

成人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在整个教学工作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的职责,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教高[2000]2号文附件二第40条之要求,参照《重庆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重庆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基本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以培养安心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己任,以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履行教师职责。
2.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严谨治学,关心学生。
3.  认真学习成人教育理论,熟知应用性人才培养的六大基本特征,即:“基础理论适度,知识注重综合,专业针对明确,突出能力培养,开发个体潜能,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参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研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  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及相关学科知识,注重实践,勇于探索,与时俱进,敢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
二、教学过程中的要求
(一)备课
1.  详细了解任课班级学生的有关情况,了解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计划,明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处理好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衔接。
2.  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认真撰写教案或讲稿,推荐与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匹配的教材和参考书,给学生布置相应的练习题和思考题。
3.  认真钻研教材,掌握教科书的结构体系和内在逻辑关系;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明确各章节的重点和难点;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教学参考书,选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4.  编制教学进程计划,合理分配课程讲授、实验(实习)和讨论的学时;积极参与和承担以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为主要课题的教学研究工作。
5.  做好教学课件、模型、挂图、教具、演示实验等教学准备工作,充分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讲课
1.  注重仪态仪表,讲普通话,用规范字,语言表达准确简练,板书、绘图工整规范。
2.  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把握本课程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重点和难点,在保证完成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应尽量把最新的相关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3.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能力培养,特别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融会贯通;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强化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自主学习能力的训练。
4.  重视授课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及有关方面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建议与要求;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调整授课的进度与讲授方式,力求做到教学相长、共同发展。
5.  根据课程讲授的要求,积极开展课堂讨论,把握好讨论方向,做好讨论总结,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论辩能力。
(三)辅导答疑
1.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安排辅导答疑(定时、定点),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在辅导答疑的过程中,应重视因材施教,既要热情帮助基础差的学生,又要注意发现与培养优秀的学生。
2.  对于考试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安排1~2天的时间进行集中答疑。
(四)作业(含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设计报告)
1. 每门课程必须布置适量的作业(含思考题、讨论题等)。
2.  任课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对学生按时上交的作业,原则上要全批全改;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经教务、函授办公室审核批准,报学院备案后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每次批改量不得少于学生总人数的2/3;对于学生自行增添的作业,应给予鼓励并尽可能予以批改。批改作业应仔细认真,指出优点与错误。
3.  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数量和质量)应作好书面记录,并作为课程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计入总评成绩内。
4.  对迟交作业的学生,平时成绩要酌情扣分;对缺交和抄袭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要求重做;对抄袭或缺交作业达该课程全学期作业总次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取消其平时成绩。
(五)实验、实习
1.  实验、实习课应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减少实验、实习的项目、环节及内容。
2.  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实习的准备工作,包括理论讲述和预备实验等;要简明扼要地讲清实验、实习的目的、内容、要求以及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所有实验项目应进行预先试做,以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3.  在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的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求学生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培养学生科学分析实验、实习结果和撰写实验、实习报告的能力。
4.  教师对学生参加实验、实习的情况要认真地进行考勤登记,凡无故缺席者,除酌情对考试成绩进行扣分外,必须责令其补做,情节严重者令其重修。
5.  要重视实验、实习的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要积极开设一些综合型、设计型和开放型的实验。
(六)课程设计(论文)
1.  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根据课程设计(论文)的要求,选择设计(论文)题目,提前告知学生。
2.  按教学进程计划及时检查学生课程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给予辅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实事求是地写出课程设计(论文)的评审意见,并给出成绩。
(七)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应按照《重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夜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答辩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课程考核
1. 考试命题。
(1)  命题是考试工作的核心环节。命题范围和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能体现检验学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同时,试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要能区分不同程度的学生,使考试成绩满足正态分布。笔试的时间应在两个小时以内,若要超过两个小时,需报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审批。
(2)  由成教学院统一组织的英语、计算机基础和应用文写作等课程的试题,要由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和同行专家组成课程命题小组,命题组长组织教师独立命题,然后指定一名教师组题,平衡出难易程度和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一套用于正考,一套用于补考,并由命题小组给出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经过预试做后,由命题组长根据试做情况调整命题。经课程负责人和成教院基础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并打印后送教务管理部门。其它课程的命题由任课教师根据上述原则自行完成。
(3)命题教师及接触试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试题。如有泄秘,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 试卷印刷
(1)  所有试卷的印刷,均由考务管理人员负责。在试卷印刷之前,考务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如有错误,应及时通知命题人员。
(2)  试卷交用时间:集中考试周的考试试卷,应于考前两周交考务管理人员,其它时间的考试试卷应于考前一周交付考务管理人员。
(3)  试卷考前检查:在考前两天,考务人员应认真对已印刷好的试卷进行检查,确保试卷内容页数、装订顺序及装袋分发的准确性。
3. 考试
(1)  考试方式
考务管理人员按教学计划的规定组织考试。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验、论文、课程设计或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在笔试方式中,还可采用全开卷、半开卷、闭卷等方式。对于量大面广的公共课、基础课,其考试方式由成教学院统一确定外,其它课程的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申报,主管院长审批。
(2)  参考学生,见《重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考试须知》。
(3)  监考人员,见《重庆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监考人员职责》。
4. 成绩评定
(1)  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采用百分制时,课程成绩以零或整数记载,不含小数,百分制和五级制的换算标准按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2)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上课、实验实习、课后作业、课堂讨论、阶段测验等教学环节的情况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的比例按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平时成绩的记载必须要有依据,这些依据和试卷应归档保存。
(3)  统考课程的阅卷由成人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组织,按评分标准采用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阅卷和统一评分。
5. 成绩记载
(1)  每门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成人教育学院的教务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将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成绩输入完毕并校对无误后,成人教育学院的教务管理部门打印三份成绩单,任课教师或统考课程负责人在成绩单上签名后,一份由考务管理人员保存,一份由办学单位保存,一份由班主任保存。
(2)  任课教师和统考课程负责人对成绩上网有直接责任。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后,若成绩还未上网,将认定为任课教师或统考课程负责人的教学事故。同时,成人教育学院还将追究办学单位和成教院教学管理部门的责任。任课教师和统考课程负责人对成绩记载有不了解的地方,应向成教院教学管理部门咨询,以便准确记载成绩。
(3)  学生成绩表中所有学生的成绩概不允许空缺,任课教师对无成绩的学生要认真核实原因并予以注明(缓考、缺考、违纪、作弊等)。对以后复查出成绩单中有名字而无成绩的情况,则认为该成绩单为教学事故。
(4)  学生所有的成绩单来源于统考课程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没有任课教师或统考课程负责人的签名的成绩单视为无效。
6. 成绩使用及通知。
(1)各二级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及成人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函授办公室成绩管理人员从网上打印各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名单,汇总缓考、免修考试等其他参考学生,送交班主任、任课教师及统考课程负责人,以便组织重修考试和重修考试的试卷印制。
(2)各二级办学单位及成教院教务办公室、函授办公室,根据网上班级学生成绩一览表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对学籍进行处理。
(3)班主任在接到由任课教师签名的考试成绩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学生,并做好相关工作。
7. 成绩咨询及更改。
(1)学生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网上查询。有必要时,也可向办学单位书面申请人工查卷。经办学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成教院教学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教师或统考课程负责人调出学生试卷进行复查,查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学生书面申请人工查卷必须在成绩上网后一周内(假期延至开学后第一周),逾期不再受理。
(2)对查卷后发现确有问题的成绩,由复查教师或统考课程负责人负责据实更正,并将更正情况写出书面说明。成绩管理人员依据办学单位负责人、复查教师或课程负责人共同签名的成绩更正书面情况说明,在网上更正,书面更正说明由成绩管理人员负责保存。
(3)  任课教师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学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教师打听或查阅成绩。
本规范从通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学校委托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
                                                          二○○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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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成立于2002年12月21日,重庆大学党委书记、重庆市科协主席祝家麟教授担任首届理事长,第二任理事长是数学建模全国组委会委员、重庆赛区主任,重庆大学杨虎教授,现任理事长是陆军军医大学罗明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