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信息系本科生教学计划
总学分148学分。其中:必修课85学分(占57.5%,包括学校公共必修课,学院公共必修课和系限选一的课程);限制性选修课40学分(27%);一般选修课23学分(15.5%)。
1、学校公共课(必修课,37学分)
其中包括计算机主干基础课两门(计算概论、数据结构),6学分(8学分)。
2、学院公共基础课(必修课,48学分)
数学分析(15),高等代数(10),几何学(5),基础物理(8), 常微分方程(3),概率(4), 复变函数(3)。
3、限选 一 (共18学分,信息科学系学生必修)
数理逻辑(3),集合论与图论(3),抽象代数(3,数学系课), 信息科学基础(3),程序设计技术与方法(3),理论计算机科学基础(3)。
4、 限选二 (一般限选课,要求22学分,可包括学校限选课“大学语文”,4学分)
数字信号处理(3),计算机图形学(3),计算机代数学(3), 微机原理(3),操作系统(3),计算机图象处理(3), 数学模型(3),软件系统基础(3),毕业实习(6)。
5、一般选修课(要求23学分,其中学校要求文科课程4学分,艺术类课程2学分。限制性选修课超额学分可作为一般性选修课学分,可选本系部分研究生课程,可以选修本院其他系其他课程。)
计算机网络(3),数据库(3),编译原理(3), 软件实践(3),信息与编码(3),软件工程(3),自动推理基础(3),计算机网络与通讯(3),并发程序设计与分布式计算(3), 计算方法(3),运筹学(3),组合数学(3), 偏微分方程(3),泛函分析(3),数理统计(3), 应用随机过程(3),应用多元统计分析(3),应用时间序列分析(3)。
6、保送研究生参考课程(共80学分,包括前三年开设的主要课程。因为保送研究生是在第7学期开始时做,所以四年级课程无法计算在内。随着各年级课程具体安排的变动,这些课程也可能做适当的调整)
1) 所有数学学院基础必修课,共48学分。
2) 两门计算机主干基础课(计算概论,数据结构,这里按8学分计算)。
3) 集合论与图论(3),数理逻辑(3),抽象代数(3),信息科学基础(3), 程序设计技术与方法(3),理论计算机科学基础(3),共计18学分。
4) 在下列课程中任选2门课,计算成绩,6学分:
计算机图形学(3),微机原理(3),计算机代数(3), 计算机图象处理(3), 数学模型(3),操作系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