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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研究生论文写作和署名的规定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雨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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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论文写作和署名的规定  发帖心情 Post By:2005/1/31 11:46:38 [只看该作者]

近年来,随着研究生数量的增加,通过讨论课、学术讲座以及通过其它文献的研究写作的论文越来越多,署名问题每次都要讲,一方面重复太多,另一方面会导致相互的版本差异,现针对本所所有硕博士生统一约定如下:


硕士生:
1.所有硕士生写作论文需要征得导师的选题允许,不得自行选题,如果是在讨论课或课外阅读中产生兴趣的研究内容,必须尽早发Email给导师,以便得到导师认可!


2.所有硕士生应该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和研究进展,所有完成的论文的署名由导师决定顺序和方式,并由导师投寄,学生不得擅自投稿,对于自选题目未经导师审核又自行投寄的论文,不得签署导师的名字,所有费用自理。

3.毕业后,毕业论文中使用的已录用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按照重庆大学的规定不得更改为新单位,否则将有可能被收回硕士文凭。

博士生:
1.博士生的选题必须和导师商量确认,如果在硕士阶段已经有固定的研究方向,导师会尊重学生自己的选择,同时,作为博士论文一部分的任何研究成果,必须通过Email发给导师修改和提供指导意见,这部分论文如果idea是导师提出或者是导师指定的研究,原则上导师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若否,学生可以选择:1)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兼通信作者;2)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兼通信作者。

2.博士生为通信作者的论文,在修改和与期刊的往来信件应该抄送一份给导师,涉及论文修改需要在投寄前先发给导师确认,不得擅自处理论文,或者寄出后才发给导师。

3.不得一稿多投,任何理由都不行!

4.毕业后的研究生和导师可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论文根据贡献大小商讨署名次序,实在不好区分可以轮流署名,在研究生期间联合署名又没有发表的论文如果在读期间已采用的可继续前面的约定,没有采用的学生可以自行处理(应通知导师),除非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论文,参加工作后的研究生应该自己在新单位申请经费支付版面费。

署名对导师风险很大,对于不熟悉的研究内容和导师有保留的研究内容,往往会承担更大的风险,因此导师会拒绝署名,水平是一个方面,抄袭和剽窃让导师防不胜防,现在进入网络时代,文献浩如烟海,希望统计所的每个研究生注意这方面的修养,一旦发现抄袭和剽窃,立即开除!

[此贴子已经被sciadmin于2008-8-7 11:10: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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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成立于2002年12月21日,重庆大学党委书记、重庆市科协主席祝家麟教授担任首届理事长,第二任理事长是数学建模全国组委会委员、重庆赛区主任,重庆大学杨虎教授,现任理事长是杨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