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大学2005届毕业研究生补拍电子摄像的通知
研究生工作及就业办公室
| 根据重庆市教委“渝教字(2004)115号文”以及《重庆市高校200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我校已于2005年12月24日结束了200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凡在此期间因各种原因漏拍的我校毕业研究生,请于2005年12月25---31日到新华社重庆分社补拍,新华社重庆分社设在渝北区红石路241号。
具体方法是:
1.请在“研究生院主页-就业办-就业政策文件”中下载“重庆大学毕业研究生拍摄登记表”,将有关信息录入该表。
2. 打印该表一式两份,在学院加盖公章后,一份交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备案,一份打印件随同该表电子版交新华图片社重庆分社,并在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办公室(设在新华社重庆分社原办公大楼内)补拍。
3、届时,补拍的同学需每人缴纳费用15.00元。
4、如有疑问,请联系新华社重庆分社王伟主任。
联系电话:023-67600706,67600232,66911687(小灵通)
特此通知
研 究 生 院
200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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