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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班(研究生班、本科班和2003级理工综合班):
根据学校11月24日上午紧急会议精神,对近期我院学生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学生在外租房居住的问题
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禁学生在外租房居住。学生未经学校允许在外租房居住,如果发生意外事件,学校和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各班要对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进行一次清理,并在本周内将名单报辅导员处。
3、对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各辅导员要积极做好动员其搬回学校居住的思想工作。学校要求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必须在2003年12月31日前搬回学校居住,对不听劝告、拒不搬回学校居住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并通知家长。
二、关于寝室防火的问题
近期我校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源、私烧各种电热器等现象有所增加,少数学生防火意识差,部分寝室存在火灾隐患。
1、严禁在学生寝室私拉乱接电源、私烧各种电热器等违章用电、用火。
2、对拒不执行学校规定的,要按照《重庆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二条、十三条给予严肃处理。
3、各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寝室,检查学生寝室安全问题,学院团委、学生会也要经常组织寝室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反映。
三、关于学生活动安全问题
1、严禁各学生班和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2、鼓励支持在我校校园内组织的室外体育运动。对这些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安全问题。
3、2004年元旦将至,严禁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外出。
以上事项请各辅导员、学生班及学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数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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