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务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二级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全面预算管理,根据《重庆大学关于执行二级单位财务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重大校财〔2006〕8号)精神,对2010年度校内各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综合能力、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运行绩效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核。经研究,决定对考核排名位居前列的单位进行表彰,名单如下:动力学院、文新学院、网络学院、光电学院、城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艺术学院、宣传部、学工部、纪检办、发展联络部、虎溪校区管委会。 重 庆 大 学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