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部特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每年由国家财政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术新人奖项目,并自2010年起在部分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我校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2010年获得资助名额10人。为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1]9号)要求,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本次学术新人奖评选面向我校在学全日制1-3年级博士研究生,其在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申请的经费可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论文。优先支持基础学科、国家急需发展学科的人才培养,重点资助学业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博士研究生。重庆大学推荐评选名额10名。评选工作依据《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实施细则》(重大校〔2010〕291号)进行。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人应由导师推荐,学位分委会初评并提出博士学术新人奖的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术新人奖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长批准。评选结果上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司。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
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电子);
3、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科研成果(期刊封面、期刊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须经学院校核原件并经审核人在申请表审核栏中签字确认,校核后原件由申请人取回)。
6、学院提交《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
四、时间进度安排
1. 7月6日前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初评后于7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和《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刘京诚老师处(联系电话65111654);同时,请学院将申请者应提交的电子文档(附表一至二)按申请者分别建立文件夹,再与学院申请汇总表(附表三)一起建立总文件夹(xx学院新人奖),并将该文件夹以压缩文件方式同时发送至:cqupyb@163.com,jcliu@cqu.edu.cn。
2. 7月中旬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3. 7月下旬 评选结果报教育部。
附表一: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表
附表二: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
附表三: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
附件一:《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研司[2011]9号)
附件二:《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实施细则》
(重大校〔2010〕291号)。
附件三:《重庆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重大校〔2008〕379号)
研 究 生 院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