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支持重庆市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扩大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国外优势科技资源,引进一批高水平的科技成果、创新人才和团队,实现“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在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突破,使对外科技合作成为区域自主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市科委将受理重庆市2011年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从国(境)外引进具有领先性的、并能快速产业化的科技成果。能为解决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提供支撑,重点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利用国际科技合作资源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支持强度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60万元。
三、申报要求
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主持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市级科技项目。
2. 申请者必须有相应的配套研发经费(申请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或经费承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3. 申请者必须有一个以上明确的国(境)外合作伙伴,以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为主,尤其鼓励与国际知名研发机构,著名大学,世界500强企业合作;合作伙伴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提供正式签署的合作研发合同或技术合作协议中英文复印件(内容应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研究团队结构合理、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
4. 申请者与国(境)外合作方有良好合作基础,申报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申报者须在申报书中简要介绍与国(境)外合作方的合作情况与进展。
5. 申请者须具有副高以上(或同等)职称,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四、申报材料
1、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附件2)。
2、申报60万元的项目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编写,见附件3)。
3、已签署的合作协议或意向。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上述内容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五、申报时限
请各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送科技处项目办。
联 系 人:刘 玲
联系电话:65105590
科 技 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