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2009至2010学年度争先创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研究生总人数不包括一年级新生),在学习、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校研究生,可参加评选优秀研究生;即将于2010年12月30日和2011年6月30日毕业的研究生可参加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
评选比例:
1、优秀研究生的评优比例为学院研究生总人数的15%。
2、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优比例为学院研究生总人数的10%。
3、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研究生自律委员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所在团体按学生组织人数的15%推荐,但必须经该生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305室),推荐的研究生干部不占学院名额。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学院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
二、评选标准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评选标准严格按《重庆大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定条例》规定进行。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
请同学们于2010年10月12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审批表交到学院202室曹老师处。
20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