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一次委员会会议精神,把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工作落实在实处,现决定开展2003年度奖励在读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工作。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在读硕士生以第一作者身份照规定论文级别发表学术论文超过一篇以上、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者;在读博士生以第一作者身份照规定论文级别发表学术论文超过三篇以上、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者,超过的论文按《重庆大学关于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奖励。已录用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暂不参加评奖,在职攻读学位者、访问学者、进修生等也不在申请之列。
2、 申请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6月15日——6月30日均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奖励。
3、 论文级别审查依照《重庆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以及《重庆大学A类学术期刊目录(2003年5月勘定版)》的要求执行。
4、 申请人须向培养办递交申请表及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印件。
5、 研究生院将公示获奖者名单及文章情况。一旦发现作假者,按《重庆大学关于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处理。
6、 申请表在研究生院培养办网上发布的文件中下载,请各学院组织好申请和审查工作,并填写“学院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励申请统计表”交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0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