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廉洁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信念,不断提高大学生的道德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良好心理品质,逐步形成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职业观念,把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要求,学校决定在本科生中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廉政文化 构建和谐重大”
二、活动时间:2009.10.15——2009.11.30
三、活动内容:
1、学习廉政文化理论知识和我国廉政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
各学院在10月份组织学生利用政治学习、班会、党(团)组织生活时间学习学校印发的《大学生廉洁教育学习资料》,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
2、廉洁教育系列专题讲座。
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有关领导为学生作廉洁教育专题讲座。
3、“红岩精神”报告会。
4、“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做廉洁的重大人”主题征文活动。
5、“以廉为荣 以贪为耻”万人签名活动。
6、廉洁教育实践活动。
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通过社区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校企共建等形式共建校外大学生廉洁教育基地,把学生廉洁教育与学生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学生开展各具特色的廉洁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通过实践活动受到廉洁教育。
上述各项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本学院学生的廉洁教育工作。除了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以外,还要做好本学院学生廉洁教育的计划安排,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认真组织实施。
2、此项工作结束以后,各学院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支撑材料(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图片等)报学工部思政科。
3、学校将把各学院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学院年度学生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考评。
特此通知。
重 庆 大 学 纪 委
重庆大学党委宣传部
重庆大学党委学工部
200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