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势非常严峻,近日,已有一批学校发现甲型H1N1病例,已经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为科学有序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流感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学校秋季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文件精神和要求,具体落实秋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组 长:张四平
副组长:赵禾
组 员:由党办、校办、管委会、学工部、研工部、国际处、工会、离退休处、宣传部、保卫处、后勤集团、校医院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校医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办公地点设在校医院A区五楼,电话:13708390223。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
1.按照暑假前学校对学生返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师生开学前以及返校途中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2.开学前一周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或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明确接触史的师生,主动到校医院报告并且观察随访。
3.以寝室为单位,发放体温表,指定室长督促监测体温一周,每天两次,若体温大于37.5℃(腋下)或出现流感样症状,立即向辅导员汇报,并到校医院就医。
4.以班为单位,落实晨检工作,建立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二)加强健康教育,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提高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加强教室、图书馆、教研室、宿舍、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3.加强校园内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环境卫生,消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4.校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和急诊工作,加强疫情应对药品物质等准备工作,加强医务人员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5.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病患,须及时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校医院或医疗机构就诊,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治疗。学工部、研工部、宣传部、后勤集团、保卫处、校医院共同做好隔离观察治疗、服务保障、心理疏导及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四、对军训期间防控工作要求。
1.2009级新生入学体检,对体温>37.5℃(必测体温),有流感样症状,有与甲型H1N1患者接触史的学生,需排除甲流感后方可参加军训。
2.对参训学生要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健康教育,注意营养,保证休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
3.军训期间注意环境卫生,尽量减少室内活动,定期对宿舍、教室进行消毒,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病毒传播。
4.军训期间天气炎热,训练任务较重,学生身体的抵抗力较差,较易感染各类疾病。各连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每个连队指定一名卫生防疫员,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并以班为单位,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军训期间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要及时报告辅导员老师,进行相关排查治疗。
校医院H1N1甲流感值班电话:
A区:65111864(上班) 65102776(急诊)
B区:65127239(上班) 65120605(急诊)
C区:65118682
D区:65678311
重 庆 大 学
二○○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