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重庆大学2008-2009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学校第四轮设岗聘任工作已经实施了近一年时间。为了加强目标管理,实现学校创建世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根据《重庆大学第四轮全员岗位聘任办法》(重大校〔2008〕405号)、《重庆大学第四轮设岗聘任年度及聘期考核工作意见》、《重庆大学教职工学年度(聘期)考核办法》(重大校〔2003〕281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重大校〔2006〕24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近期内组织对全校各二级单位及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二级单位的考核及奖励
1.考核: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分头按照《重庆大学学院党政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重庆大学部处及直属单位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相关指标,采取以单位自评与评估组考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就指标体系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负责相关指标的考核评分。最后由学校考评组汇总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各单位2008-2009学年度考评A、B等级。
对部处及直属单位工作作风的打分,由校内各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对部处及直属单位的工作作风逐一进行评议打分,并将无记名填写的评分表投递到行政办公楼一楼“校长信箱”。
各二级单位分别将本单位2008-2009学年度“学院特色贡献”、“机关业绩亮点”梳理后报人事处汇总。
2.奖励:由学校教学、科研等各管理职能部门根据《重庆大学第四轮设岗聘任年度及聘期考核工作意见》及各部门的考核实施办法确定各二级单位的奖励劳酬份额。
二、对教职工的考核及奖励
1.考核:在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中受聘的教职工,根据岗位类别、级别,按照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和聘岗协议如实填写2008—2009学年度考核表。各二级单位根据教职工履职情况进行学年度考核,其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各单位教职工优秀的比例根据本单位考核结果,确定为A等单位15%,B等单位10%(中层领导干部不计入考核人员基数,其考核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学校依据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科研数据采集时段为每年6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对考核结果尤其是关键岗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在考核前分别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单位内人员的业绩核实校对工作。
2.奖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所分配的奖励劳酬份额,按照教职工完成任务情况及所做贡献实绩,确定本单位人员的奖励份额,并填写《重庆大学奖励劳酬汇总表》报人事处。
三、其它有关说明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负责考核具体工作。
2.对2008-2009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照《重庆大学教职工学年度(聘期)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各岗位人员考核表、考核等次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4.各二级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纸质与电子版,并望严格遵守报送时间。
四、考核时间及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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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考核 |
序号 |
事项 |
涉及单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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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送学院“特色贡献”
或机关“业绩亮点” |
所有二级单位 |
6月29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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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作风打分投“校长信箱” |
所有二级单位、教代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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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学院打分 |
《重庆大学学院党政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中所涉及各部门 |
7月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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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出学院奖励劳酬分配标准 |
教务处、科技处、
社科处、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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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部处及直属单位打分 |
《重庆大学部处及直属单位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所涉及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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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单位申报材料、分数、奖励金额梳理、汇总排序 |
人事处 |
7月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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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确定考核等级及奖励劳酬分配标准 |
学校审批 |
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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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核 |
1 |
二级单位根据学校要求进一步修订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 |
所有二级单位 |
7月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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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级单位根据学校考核结果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及奖励劳酬分配标准 |
所有二级单位 |
7月13日前 |
考核工作是与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姜雪峰 何敏
联系电话:65103640
Email:rsk@cqu.edu.cn
特此通知。
重 庆 大 学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