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重庆大学教职工住房补贴基础数据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动我校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根据重庆市住改办住房补贴的发放程序,学校决定对学校教职工的住房补贴基础数据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本次核实教职工及配偶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住房、婚姻、职称等涉及住房补贴计算的基础数据;
2.请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组织核实相关资料,并请职工本人修改核实后、签字认定;
3、教职工住房补贴基础数据修改要求:
⑴本校职工:直接修改,由学校房改办公室核实;
⑵本校职工在校外单位的配偶:填写住房补贴情况调查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房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方可修改数据;
⑶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须提供民政部门或法院的相关证明;
⑷1999年7月1日以后调入的职工,须提供原单位的住房情况及住房补贴的相关证明;
4、请各单位将职工核实认定的资料、收到的住房补贴情况调查表、相关证明及修改后的住房补贴基础数据电子版于2009年6月26日前交回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房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 65111948 65112279
联系人: 刘伟民 彭华明
E-mail: hmp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房改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