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SCI论坛 (http://artsoncqu.eicp.top/scibbs/index.asp) -- 研究生管理 (http://artsoncqu.eicp.top/scibbs/list.asp?boardid=54) ----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助教工作考核的通知 (http://artsoncqu.eicp.top/scibbs/dispbbs.asp?boardid=54&id=11368) |
|||||||||||||||
| -- 作者:哲哲 -- 发布时间:2010/12/21 11:28:51 -- 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助教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位助教同学: 本学期本科教学活动已接近期末,根据《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和《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工作细则(试 行)》(重大校[2010]293号)文件的要求,请各学院对安排的学生助教工作进行认真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第17周星期一以前 二、考核方式和要求: 1、学生助教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助教本人填写《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核表》(格式见附件一)。如实填写本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组织课堂讨论、指导课外阅读的次数、学时等),填写后交本课程主讲教师。 3、主讲教师对助教考核进行以下工作: 准确核查助教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量,对助教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助教效果、质量,以及收集学生对助教意见等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并将结论填写在《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核表》相关栏目中,填写后交课程负责人。 4、各课程负责在《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核表》中有关栏目填写对助教考核等级及结论意见,课程负责人签章。并将该课程的《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核表》统一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5、学院对助教考核进行以下工作: ② 各课程负责负责(本课程)填写《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工作任务量统计表》(格式见附件二),交学院,由学院核实、统计汇总助教工作量,并由主管领导审查签章。 ③ 向教务处提交:学院考核签章的《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核表》复印件(原件学院自存);学院审查签章的《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工作任务量统计表》原件(含电子版,学院自存复印件)。 5、教务处审查《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核表》和《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工作任务量统计表》,提交研究生院,作为核算发放学生助教津贴的依据。 6、学院、主讲教师在考核助教工作时,可根据助教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效果质量等情况,提出减少或者停发助教津贴建议,并填写《重庆大学减少(停发)助教津贴建议表》(格式见附件三)。 三、学生助教考核主要内容:
四、其他事项 1、学院提交《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核表》、《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工作任务量统计表》、《重庆大学减少(停发)助教津贴建议表》表 2、学校根据学院助教考核结果,以及核定的助教实际工作任务量,由研究生院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发放助教津贴。 3、学生助教考核结果作为助教续聘参考依据。 4、学生助教的实践学分,由课程所在学院根据考核结果记载。 5、虎溪校区助教的交通补贴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