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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sciadmin -- 发布时间:2011/6/13 20:45:51 -- 学年度暨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重庆大学关于2010-2011学年度暨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学校第四轮设岗聘任将于本学期结束。根据《重庆大学第四轮全员岗位聘任办法》(重大校〔2008〕405号)、《重庆大学第四轮设岗聘任年度及聘期考核工作意见》(重大校〔2009〕243号),学校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度暨第四轮设岗聘任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二级单位的考核及奖励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的本科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工作进行学年度和聘期考核评分,对学院的管理工作按照《重庆大学党政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重庆大学学院党政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学年度和聘期考核评分。对于全面完成聘期任务的学院,补发前两个学年度被扣减的基本劳酬。 2.学校对部处及直属单位按照《重庆大学党政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和《重庆大学部处及直属单位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学年度和聘期考核评分。各单位工作作风,由学校教代会、各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评分,并将无记名填写的评分表投递到行政办公楼一楼“校长信箱”。 3.二级单位学年度考核等次分为A等和B等,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4.学校将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各二级单位的学年度奖励劳酬,在奖励劳酬分配上将充分体现各单位的业绩贡献。 二、对教职工的考核及奖励 1.在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中受聘的教职工(含人才派遣人员),根据岗位类别,按照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和聘岗协议如实填写2010—2011学年度考核表。各二级单位根据教职工学年度履职情况及岗位任务对各级岗位人员进行学年度考核,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为12.5%。各二级单位综合教职工聘期内三个学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其聘期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不计入考核人员基数,由组织部在年底组织考核)。 2.正、副教授的本科授课情况将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条件,按学校及二级单位的考核办法进行严肃考核。各二级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本单位人员工作完成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3.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所分配的奖励劳酬额度,按照本单位教职工完成任务情况及所做贡献实绩,确定本单位人员的奖励劳酬,并填写《重庆大学奖励劳酬汇总表》报人事处。 三、其它有关说明 1.各单位需完成2010-2011学年度暨第四轮设岗聘任聘期工作总结,包括本单位第四轮设岗聘任方案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学校下一轮设岗聘任工作建议等(3000-5000字,其中特色贡献3-5条),并报人事处。 2.学年度考核中,科研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3.2010-2011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照《重庆大学教职工学年度(聘期)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各岗位人员考核表、考核等次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5.各单位的所有报送材料均需纸质与电子版,请严格遵守报送时间,学校将于8月份发放教职工奖励劳酬。 6.请各学院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学年度和聘期考核工作,学校将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四、考核时间及进度安排
考核工作是与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 胡纹菘 何 敏 联系电话:65103640 Email:rsk@cq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文件及表格 |